怀孕四个月能不能办理离婚
一、怀孕四个月能不能办理离婚
1、怀孕四个月能办理离婚,只能由女方提出离婚。男方在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原则上不得提出离婚,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2、法律依据:《》
第一千零八十二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三条 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重新进行。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二、女方怀孕四个月离婚彩礼是否能退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因此也不需要退还彩礼。后离婚的话,可以分割共同财产。而彩礼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返还:
法律上中列举了三种应当返还的情况:
1、双方未办理的;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需要说明的是,彩礼是指按当地的风俗习惯给予的财物,而男女双方在交往时为表示爱意而自愿赠送的礼物,不是彩礼,而是一种普通的赠与,按照法律规定,只要这种赠与已经履行完毕,就不能要求返还。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合飞律师网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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