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需要办理的手续怎么办
一、离婚需要办理的手续怎么办
1、当事人自愿离婚,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起,解除夫妻关系,当事人申请离婚登记时,应当向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提供下列证件和证明:双方户口证明。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二、离婚需要办哪些手续
离婚需要办理的手续:如果是的,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经过冷静期,申请办理离婚证;如果是的,直接向人民提起诉讼,被判决准予离婚的,判决生效,解除婚姻关系。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合飞律师网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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