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需要办理的手续怎么办理
一、离婚需要办理的手续怎么办理
办理离婚,根据居民不同,按照《婚姻登记条例》要求所需材料也不同,具体如下: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本人的簿、;
本人的;
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
办理离婚登记的居民、居民、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以及对、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二、在什么地方
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对公民提起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综上所述,离婚需要办理的手续在不同的地区不同的居民需要准备的材料是有所不同的,内地居民需要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如果您情况比较复杂,合飞律师网也提供咨询服务,欢迎你询合飞律师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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