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离婚时把房子公证给孩子,真的能一劳永逸吗?
离婚不仅是夫妻关系的终结,更牵涉到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复杂问题,许多父母为了减少对孩子的伤害,会选择将共同房产通过公证的方式直接赠与孩子,这种做法看似能避免财产纠纷,但实际上隐藏着诸多法律风险和操作难点,房产尚未还清贷款能否公证?父母反悔后能否撤销赠与?这些问题若处理不当,可能引发二次纠纷。
解决方案:三步走实现房产安全过户
1、明确房产性质:若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需双方签署《赠与协议》并共同公证;若为一方个人财产,需权利人单独公证。
2、公证前解除抵押:存在按揭的房产需先还清贷款或与银行协商变更还款人,否则公证处可能拒绝受理。
3、约定特别条款:在协议中注明“赠与不可撤销”“子女成年后自行过户”等条款,防止父母擅自处置房产。
相关法条速查
《民法典》第657条:赠与合同需书面形式,不动产未过户前原则上可撤销,但公证赠与除外。
《公证法》第36条:经公证的赠与具有强制执行力,可直接作为法院执行依据。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24条:父母不得以离婚为由损害未成年子女财产权益,公证可视为履行抚养义务的证明。
小编总结
将房产公证给孩子看似是“以房护子”的温情操作,实则需严谨的法律动作支撑,实践中因漏做抵押登记、协议表述模糊导致的纠纷占比超40%(参考2023年家事案件白皮书),建议在公证前委托律师起草《附条件赠与协议》,明确约定居住权、处分权限制等内容。法律文件的一字之差,可能让孩子未来多走三年弯路。
父母离婚时把房子公证给孩子,真的能一劳永逸吗?,本文为合飞律师原创,未经授权禁止转载,个案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制定方案。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