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妇在医院死亡医院如何赔偿
一、产妇在医院死亡医院如何赔偿
当产妇不幸于医院内离世时,该医院应根据相关鉴定结果来确定相应的赔偿责任。
在此过程中,若发现医院存在过失行为,则需承担起丧葬费以及死亡补助金的支付义务。
其中,丧葬费通常以实际发生的费用为依据进行计算;而死亡补助金则一般参照当地居民人均年收入的20倍标准予以支付。
产妇在治疗期间所产生的医疗费、交通费、食宿费、护理费及营养费等各项费用,也应由医院一并承担赔偿责任。
若医院确实存在重大过失,给患者家属带来了严重的精神创伤,那么家属还可依法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
《》第五十条
,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
医疗费:按照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
被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对不满16周岁的,扶养到16周岁。对年满16周岁但无劳动能力的,扶养2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交通费: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住宿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
二、乡镇医院编制可以调到县里面吗
在中国大陆地区,乡镇卫生院的编制通常是可以进行跨层级调动至县级单位的。
假如乡镇卫生院和具备同等行政级别地位的县级医院在业务范畴上存在交叉重合或者互补关系,那么这种情形下,对于内部员工的编制调动就拥有了可能性,即将其从乡镇卫生院调任至县级医院进行相应的工作协作。
或者在非行政同级别的情况下,乡镇卫生院与县级医院亦可根据实际需要,订立具有法律效力的工作协议,明确规定双方在合作过程中的责任、权利以及义务等方面的内容,以此来实现人力资源的合理调配及资源共享的目标。
三、请问投诉医院怎么投诉呢?
若您希望对某家医院进行投诉,您可尝试联系以下部门展开行动:首先,您可选择向消费者协会提出投诉。
作为直接负责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相关部门,以及此类事件处理的核心机构,消费者协会有责任为您解决问题。
你亦有权前往当地的工商行政管理局进行举报。
最后,如果情况紧急,你也可以选择报警。
因为公安机关同样拥有对此类事件进行管理和处置的法定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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