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止劳动合同有违约金吗
一、终止劳动合同有违约金吗
终止劳动合同在某些情况下可能存在违约金。
如果是用人单位违反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例如在劳动者无过错情况下无故辞退等,用人单位应当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这可视为一种特殊的“违约金”形式。
若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另外,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但如果是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待遇终止等正常终止情形,一般不存在违约金的问题,不过用人单位可能需要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二、劳动合同3年要违约金吗
在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的情况下,是否需要支付违约金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如果是劳动者提前,一般情况下,劳动者不需要支付违约金。但如果劳动者接受了用人单位提供的专项培训,并约定了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另外,如果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也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而对于用人单位来说,如果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应当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而不是违约金。
三、劳动合同法有没有违约金
劳动合同法中有关于违约金的规定。
在劳动合同中,只有两种情况可以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一是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二是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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