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离婚的步骤是什么
一、办理离婚的步骤是什么
离婚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二者办理步骤有所不同:
协议离婚:
(一)申请。夫妻双方的,应签订书面,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如、等。
(二)受理。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
(三)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四)审查。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婚姻登记机关对相关材料进行审查。
(五)登记。经审查符合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诉讼离婚:
一方准备好、证据材料等,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受理后会安排开庭审理,审理过程中会进行调解,若调解无效且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法院会依法作出准予离婚的判决。
二、怎么办理
离婚程序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情况,具体如下:
协议离婚:
1. 申请:夫妻双方共同到一方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申请,并提交证、身份证、等相关材料。
2. 受理:婚姻登记机关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
3. 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4. 审查和登记: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对、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诉讼离婚:
1. 起诉:一方携带起诉状、身份证、结婚证等证据材料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2. 审理:法院受理后会安排开庭审理,审理过程中会进行调解。
3. 判决:若调解无效,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准予离婚的判决。
三、办理离婚程序怎么走
离婚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二者程序有所不同:
- 协议离婚:
- 申请。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如身份证、结婚证等。
- 受理。婚姻登记机关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
- 冷静期。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为冷静期,任何一方不愿离婚的,可在此期间撤回离婚申请。
- 审查与登记。冷静期届满后30日内,双方应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对符合离婚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 诉讼离婚:
- 起诉。一方持起诉状、身份证、结婚证等相关证据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 受理与审理。法院受理后,会安排开庭审理,审理过程中会进行调解。
- 判决。若调解无效,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准予离婚的判决。若对一审判决不服,可在规定期限内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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