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办离婚证的步骤是什么(民政局办离婚证的步骤是)
介绍:
民政局办理离婚证的步骤是,双方协商一致并签署离婚协议后,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部门申请离婚登记。经过30天的离婚冷静期后,双方亲自到民政局领取离婚证。民政局办理离婚证的步骤是,双方协商一致并签署离婚协议后,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部门申请离婚登记。经过30天的离婚冷静期后,双方亲自到民政局领取离婚证。
一、民政局办离婚证的步骤
向民政局申请离婚证步骤:
1.准备离婚协议书。男女双方都必须签署书面离婚协议。离婚协议必须包括双方愿意离婚并就子女抚养费、财产和债务等事项达成一致。
2.申请受理。男女双方均须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离婚协议书等材料,亲自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
3.冷静期。自申请离婚登记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离婚的,可以到民政局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这就是所谓的“30天冷静期”。
4.审查和认证。如果30天到了,从第31天到第60天,男女双方都必须亲自到民政局办理离婚证。
二、协议离婚要带什么东西
协议离婚需携带的物品:
1、户口簿。
2、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3.结婚证书。
4、离婚协议书。
5、双方近期二寸半身免冠单人照片两张。
另外,申请离婚登记的当事人一方遗失结婚证的,婚姻登记机构可以凭另一张结婚证办理离婚登记。当事人双方结婚证书均丢失的,婚姻登记机构可以凭当事人提供的婚姻登记档案或者婚姻登记备案证明等证明材料办理离婚登记。我们提醒您,当事人应当就遗失结婚证的情况提供书面说明,并由婚姻登记机关存档。
三、协议离婚不成诉讼离婚流程
不能协议离婚的诉讼程序:
1、当事人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2、法院收到起诉状后七日内立案;
3、法院先进行调解,调解有效的,终止审理;
4、调解无效的,法院将重新审理案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条提起公诉,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诉书,并按照被告人的人数提交副本。
第一百二十二条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纠纷,适合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写诉状确实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诉状,由人民法院记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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