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房产公证书真的有效吗?
离婚时,房产分割往往是争议的焦点,不少夫妻为了避免纠纷,选择提前办理“离婚房产公证”,但很多人心里仍犯嘀咕:这份公证书到底有没有法律效力?离婚时能直接按公证书执行吗?
公证书的效力取决于内容和程序是否合法。 根据《民法典》和《公证法》,只要公证书是双方自愿签署,且内容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或公序良俗,公证的房产分割协议就具备法律效力,夫妻约定离婚后房产归一方所有,并在公证处明确权利义务,这类协议在离婚诉讼中通常会被法院采纳。但要注意,如果公证书中存在胁迫、隐瞒财产或损害第三人利益的情形,法院有权撤销或不予认可。
解决方案:如何确保离婚房产公证书有效?
1、双方自愿是核心:必须确保签署时不存在欺骗、胁迫,建议全程录音或录像辅助证明。
2、内容清晰无歧义:明确房产归属、补偿金额、过户期限等细节,避免模糊表述。
3、公证程序合法:选择正规公证处,提交真实材料(如房产证、身份证明),公证员会核查双方身份及协议内容。
4、及时履行协议:公证后若未按约定过户,另一方可凭公证书申请强制执行。
相关法条依据:
- 《民法典》第1065条:夫妻可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的归属,约定应采用书面形式,且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 《公证法》第36条: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除非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
小编总结:
离婚房产公证书的效力并非“一刀切”,关键在于程序的合法性和内容的公平性,公证能显著降低纠纷风险,但前提是协议本身经得起法律检验,建议夫妻在办理公证前咨询专业律师,避免因条款漏洞导致后续争议。公证书是工具,但法律底线才是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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