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办理离婚需要冷静期吗
一、民政局办理离婚需要冷静期吗
在民政局办理离婚通常是需要冷静期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也就是说,夫妻双方,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时,首先要提出申请,之后便进入30天的冷静期。在冷静期内,若一方反悔不想离婚,可随时撤回申请。冷静期届满后的30日内,双方需再次共同前往民政局申请领取离婚证,若逾期未申请,就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但需注意的是,若通过诉讼方式离婚,则不存在离婚冷静期这一规定。
二、宝宝刚出生父母能离婚吗
宝宝刚出生,父母能否离婚需分情况讨论。
对于男方而言,在女方分娩后一年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这是基于对女方在后身体和心理状况的特殊保护,因为女方在分娩后身体较为虚弱,需要时间恢复,同时还要照顾新生儿,在此期间男方提出离婚可能对女方造成较大伤害。但存在例外情况,若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比如女方存在严重危及男方生命安全等特殊情形。
对于女方来说,在宝宝刚出生时,女方可以提出离婚。女方有权根据自身意愿和实际情况,选择通过或诉讼离婚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协议离婚需双方就、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诉讼离婚则需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法院依法判决。
三、离婚冷静期必须等30天吗
在广州,离婚冷静期通常是30天。根据我国《民法典》相关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这30天的冷静期是法定的,目的在于避免夫妻双方冲动离婚,给双方一个冷静思考、重新审视婚姻关系的时间。期满后,若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不过,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可不必受30天冷静期限制。比如通过诉讼方式离婚,若存在或者与他人、实施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满二年等法定情形,经法院调解无效的,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判决准予离婚,这种情况下就不涉及离婚冷静期。所以,是否必须等30天需根据具体的离婚方式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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