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民政局办离婚需要什么证件
一、去民政局办离婚需要什么证件
办理离婚登记,需要根据不同情况准备相应证件:
若双方是协议离婚,内地居民需准备以下证件:
1. 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户口簿应是当前有效的资料,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
2. 本人的证。结婚证是证明双方婚姻关系的重要凭证。
3. 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书。离婚协议书应明确双方的意思表示,以及对、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若一方是香港居民、居民、居民,除提交离婚协议书、结婚证外,还需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若是华侨、外国人,除提交离婚协议书、结婚证外,华侨需出具本人的有效,外国人需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准备好上述证件后,双方可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
二、夫妻离婚三个小孩子怎么判
夫妻离婚时三个孩子权的判定,需综合多方面因素,遵循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合法权益的原则。
其一,孩子年龄是重要考量。不满两周岁的子女,原则上由母亲直接抚养,除非母亲存在不适宜抚养的情形,如患有严重疾病、不尽抚养义务等。
其二,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会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比如,一方的经济状况、生活环境、背景、是否有不良嗜好等因素都会被考虑。
其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他们对于跟随哪一方生活有了一定的认知和判断能力,法院会参考他们的意见。
此外,若一方存在不适合抚养孩子的情况,如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或者有严重传染性疾病等,法院会倾向于将孩子抚养权判给另一方。在实际判决中,法院也可能根据具体情况,判决一方抚养两个孩子,另一方抚养一个孩子,同时合理确定和等相关事宜。
三、离婚夫妻争夺孩子抚养权怎么判
在离婚夫妻争夺孩子抚养权的案件中,法院会综合多方面因素进行判决。
一是孩子年龄。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除非母亲存在不适宜抚养的情形,如患有严重疾病、不尽抚养义务等。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法院会根据双方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二是双方抚养能力和条件。包括经济状况、居住环境、教育背景等。例如,一方有稳定收入和良好居住条件,能为孩子提供更好生活和教育资源,可能更具优势。
三是双方陪伴孩子时间和感情基础。长期陪伴孩子、与孩子建立深厚感情的一方,在争取抚养权时更有利。
四是一方是否存在不利于孩子身心健康的情形。如存在虐待、遗弃、赌博、吸毒等不良嗜好或犯罪记录,一般不会获得抚养权。
总之,法院会全面考量各种因素,以保障孩子的合法权益和健康成长为出发点作出判决。
以上是关于去民政局办离婚需要什么证件的相关回答,若对问题还有疑问,可快速咨询律师,合飞律师精选优质律师,三重认证保护,请放心咨询。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