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不发工资还没签劳动合同,打工人只能吃哑巴亏?
"辛辛苦苦干了一个月,老板突然说资金周转困难要拖欠工资,关键连劳动合同都没签过!"这样的糟心事,正在成为越来越多打工人的真实遭遇,面对既不发工资又没签合同的"双无"困境,难道劳动者只能自认倒霉?
一、没合同≠没劳动关系
很多劳动者误以为"没签合同就等于没保障",这其实是严重的认知误区,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七条规定,只要存在实际用工行为,即便未签书面合同,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就已成立,哪怕老板用现金发工资、用微信派任务,只要能证明你按时上下班、接受工作安排,就能认定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笔者曾代理过一起典型案例:外卖骑手小王被平台以"临时工"名义拖欠3个月工资,平台声称双方是"合作关系",我们通过调取钉钉考勤记录、配送路线GPS轨迹、客户评价系统数据,最终法院认定存在劳动关系,判令平台支付欠薪及赔偿金。
二、维权需要"三步走"
1、证据为王:立即收集工牌、考勤表、工资条、工作群聊天记录、工作服、同事证言等,特别注意保留老板承诺支付工资的录音或书面证据。
2、主动协商:带着证据找老板面谈时,可用手机开启录音功能,建议这样说:"张总,我理解公司有困难,但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我希望能先结清这三个月的基本工资共XXXX元。"
3、法律武器:若协商无果,带着证据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时效1年),或直接申请劳动仲裁(不收费),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六条,用人单位需承担举证责任,若其无法提供工资发放记录,将承担不利后果。
建议参考方案
1、立即通过"电子劳动合同平台"在线备案用工事实(部分地区已开通)
2、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时,同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最多11个月)
3、涉及金额超当地月最低工资12个月标准的,可直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
相关法条
1、《劳动合同法》第10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2、《劳动合同法》第82条:未签劳动合同需支付二倍工资
3、《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7条: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
4、《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26条:克扣工资可处欠薪额50%-100%赔偿金
面对"双无"困局,劳动者要记住三个关键点:劳动关系看实质不看形式、维权时效最长可追诉1年、用人单位需自证清白,与其在社交媒体发牢骚,不如立即行动收集证据,法律不会保护躺在权利上睡觉的人,但一定会严惩漠视劳动者权益的"黑心老板",最后提醒各位打工人:入职一个月内必须签合同,这是法律赋予你的基本权利,更是守护劳动成果的护身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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