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签合同还被拖欠工资,如何通过劳动局讨回血汗钱?
在职场中,遇到公司拖欠工资且未签劳动合同的情况,许多劳动者既愤怒又无助,这种双重权益受损的困境,究竟该如何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今天我们就从专业视角,梳理一条清晰的维权路径。
**一、没签合同≠劳动关系不成立
许多劳动者误以为没有劳动合同就无法维权,实际上根据《劳动合同法》第7条,只要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即便未签书面合同,劳动者仍享有法定权利,例如工资流水、工牌、考勤记录、工作群聊天记录等,均可作为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
核心步骤:
1、收集证据链:保存工资转账记录、社保缴纳证明、工作成果文件、同事证人证言等。
2、计算应得赔偿:除拖欠工资外,公司未签劳动合同需支付双倍工资差额(最多11个月)。
**二、向劳动局投诉的实操指南
劳动局(劳动监察大队)是处理此类纠纷的第一道防线,流程如下:
1、提交投诉材料:
- 书面投诉信(写明公司名称、拖欠金额、事实经过)
- 身份证明及证据复印件
- 未签合同的佐证材料(如入职通知、排班表)
2、配合调查:劳动局会约谈公司负责人,核实情况并责令限期整改。
3、申请强制执行:若公司拒不履行,可凭劳动局出具的《行政处理决定书》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注意:
- 劳动监察的时效为2年,建议尽早行动。
- 若劳动局调解失败,可直接向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全程免费且无需律师(《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53条)。
**三、律师建议:三步走稳赢局面
1、先协商后举报:尝试与公司协商补发工资,同步录音取证。
2、双倍工资差额别忘记:未签合同的情况下,劳动者可主张入职第2个月至第12个月的双倍工资。
3、警惕“拖字诀”:部分公司会口头承诺分期支付,务必要求签订书面还款协议。
**相关法条速查
《劳动合同法》第10条:建立劳动关系应订立书面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82条:未签合同需支付双倍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7条: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9条:劳动者可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
面对拖欠工资+未签合同的双重侵权,劳动者需牢记:证据是维权的基石,行动是胜利的关键,劳动局投诉与仲裁并非“麻烦事”,而是法律赋予每个人的武器,与其忍气吞声,不如用法律手段守护自己的血汗钱——你的劳动,值得被尊重;你的权益,必须被捍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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