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班工资到底怎么算?这些细节你可能不知道!
每天工作到深夜,加班费却总是一笔“糊涂账”?不少劳动者对加班工资的计算方式一知半解,甚至被企业“偷换概念”吃了亏,今天我们就来彻底说清楚:加班工资到底怎么算?
**加班费的计算核心:基数与倍数
加班工资的“基数”是核心问题,根据法律规定,加班费的计算基数为劳动者本人的“日工资”或“小时工资”,而日工资=月工资收入÷21.75天(月计薪天数),小时工资=日工资÷8小时,月薪5000元,日工资约为229.9元(5000÷21.75),小时工资约28.7元。
“倍数”:
工作日加班:按1.5倍小时工资计算;
休息日加班(如周末):优先安排补休,无法补休则按2倍日工资支付;
法定节假日加班:无论是否补休,均需支付3倍日工资。
注意! 许多企业会用“最低工资”或“基本工资”作为基数,而非实际月薪,这是典型的违法行为!如果你的绩效、奖金等被排除在计算范围外,一定要及时维权。
遇到问题怎么办?三步教你拿回加班费
1、核对劳动合同与考勤记录:确认工资结构中是否明确约定“加班费计算基数”,并保留加班审批单、打卡记录等证据。
2、与企业协商或投诉:先与HR或财务部门沟通,要求按法定标准补发;若遭拒,可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举报或申请劳动仲裁。
3、警惕“包薪制”陷阱:部分企业声称“月薪已包含加班费”,但需确保总额不低于“正常工资+法定加班费”总和,否则仍属违法。
法律依据:这些条文是你的“尚方宝剑”
《劳动法》第44条:明确工作日、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的支付标准。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3条:强调加班费必须按法定倍数单独计算,不得以调休替代法定节假日加班费。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若企业未举证考勤记录,劳动者可主张以自行提交的加班证据为准。
加班费是劳动者的法定权利,不是企业的“施舍”! 遇到企业模糊计算方式、拒付加班费时,务必通过法律途径维权,关键记住两点:基数要算全(实际月薪)、倍数不能少(1.5/2/3倍),如果担心“秋后算账”,可匿名向劳动部门咨询,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血汗钱”。
你的时间很贵,别让加班变成“白打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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