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拖欠工资,强制执行也没钱怎么办?这些方法可能被忽略了
辛苦工作却拿不到工资,公司账户空空如也,法院强制执行也没钱——这是许多劳动者面临的困境,难道只能自认倒霉?法律还给劳动者留了“后手”,即便公司账上没钱,依然有办法追回血汗钱。
一、为什么强制执行会“没钱”?
法院判决胜诉后,执行局会查封公司名下资产(如房产、车辆、存款等),但现实中,部分企业会提前转移财产或恶意“空壳化”,导致执行落空,此时别灰心,不妨试试以下途径:
二、四招破解“执行难”困局
1、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
若公司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未实际出资或抽逃资金,可依据《公司法》及司法解释,申请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股东认缴100万却未实缴,法院可要求股东在未出资范围内承担工资债务。
2、查清“隐形资产”
公司可能通过关联交易、虚假合同转移财产,劳动者可申请法院调取公司银行流水、关联企业账目,甚至追究法定代表人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刑法》第276条)。
3、申请破产清算
若公司资不抵债,可主动申请其破产,破产程序中,职工工资属于优先债权,可优先于普通债权人受偿(《企业破产法》第113条)。
4、申请司法救助或垫付
部分地区设立“欠薪保障基金”,例如深圳、上海等地,符合条件的劳动者可申请垫付部分工资(需提供劳动仲裁书、法院判决等材料)。
建议参考:及时行动是关键!
保存证据: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缺一不可。
联合维权:多名员工共同申请执行可降低诉讼成本。
善用法律援助:向当地工会、劳动监察大队或公益律师寻求帮助。
相关法条速查
1、《劳动合同法》第30条:用人单位不得拖欠劳动报酬,劳动者可依法申请支付令。
2、《公司法》第20条:股东滥用公司法人地位逃避债务的,应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3、《企业破产法》第7条: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申请破产清算。
面对公司“要钱没有”的耍赖行为,劳动者需主动出击,善用法律规则,无论是追股东责任,还是深挖隐形资产,法律都为劳动者提供了救济路径。维权不是“能不能”,而是“怎么做”,与其被动等待,不如拿起法律武器,让“老赖公司”无处遁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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