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了钱还不上只能当老赖?这5招教你合法自救!
“工资刚到手就被划走,催债电话打到公司,难道只能躺平当老赖?”这是不少负债人真实的焦虑,经济下行压力下,收入缩水、债务逾期的困境屡见不鲜,但逃避绝不是唯一选择,如何在不违法、不失信的前提下走出债务泥潭?关键在于掌握合法自救的路径。
**一、无力偿还借贷的困境与误区
许多负债人因恐惧催收或被起诉,选择“失联”“换号码”甚至转移财产,这些行为反而可能构成“恶意逃债”,面临被列为失信人、资产冻结甚至刑事责任的风险。真正的突破口在于主动应对:
1、停止以贷养贷:拆东墙补西墙只会让债务滚雪球。
2、梳理债务明细:厘清本金、利息、违约金,区分合法债务与高利贷(年利率超36%部分可拒绝支付)。
**二、5步合法化解债务危机
1. 主动协商,争取分期/减免
主动沟通是解决问题的第一步,联系债权人(银行、网贷平台等),说明当前收入状况,提出个性化还款方案。
- 银行信用卡逾期可申请停息挂账(《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第70条),最长分60期偿还。
- 网贷平台可协商减免不合理利息或延期还款。
2. 申请债务重组或调解
通过法院或调解组织达成《债务和解协议》,将多笔债务整合为单笔长期低息还款。
- 法院调解下,债权人可能同意免除部分利息或延长还款期限。
3. 个人破产制度试点
深圳、浙江等地已试行个人破产,符合条件者可申请“债务免责”(《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需满足:
- 诚实守信且无转移财产行为;
- 经3年考察期后,未清偿债务可依法免除。
4. 变卖非必需资产清偿债务
优先处置闲置房产、车辆等高价值资产,保留基本生活所需(如唯一住房)。
5. 寻求法律援助
若遭遇暴力催收或高利贷,可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起诉(《民法典》第680条禁止高利放贷)。
**三、法律依据:你的权利护身符
《民法典》第678条:借款人可申请展期,债权人若同意不得主张违约。
《企业破产法》第2条(参照个人破产试点):诚实债务人可依法申请债务重整或清算。
《刑法》第313条:有偿还能力却恶意转移财产逃避债务,可能构成“拒不执行判决罪”。
负债不是终点,积极面对才能重启人生,与其被催收逼到崩溃,不如主动运用法律工具化解危机。
1、保留所有还款凭证和沟通记录;
2、优先偿还信用卡、房贷等上征信的债务;
3、别让“面子”困住你——及时止损才是明智之举。
债务泥潭里,自救的第一步永远是停止内耗,理性行动,你需要的不是“一夜暴富”的偏方,而是脚踏实地解决问题的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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