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催收该怎么办?怎么制止催收?
在面对催收时,首先要保持冷静,不要惊慌失措,要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知道哪些行为是合法的,哪些是违法的,如果催收行为违反了法律法规,你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建议参考:
1、保留证据:在与催收人员沟通时,要注意保留相关证据,如通话录音、短信记录等,这些证据可以在你需要时提供给相关部门,帮助你维护自己的权益。
2、不要轻易承诺还款:在与催收人员沟通时,不要轻易承诺还款,以免陷入更多的债务,你可以先了解自己的债务情况,然后与催收人员协商制定还款计划。
3、不要害怕法律:如果催收人员的行为违反了法律法规,你不要害怕,要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四条: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条: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小编总结:在面对催收时,要保持冷静,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保留相关证据,如果催收行为违反了法律法规,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我们也可以通过遗嘱的方式来规划自己的财产,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