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怀孕登记孩子怎么办
离婚后怀孕登记孩子怎么办?
离婚后发现自己怀孕,该如何为未出生的孩子办理户籍登记?这此问题一经抛出便引起了广泛的关注与讨论。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具体的操作流程和相关规定。
一、离婚后怀孕登记孩子怎么办
1.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2. 《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公民离婚后,子女户口原则上由双方协议解决。
3. 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收集材料:离婚判决书或离婚协议书、父母双方身份证、出生证明、户口本。
(2)前往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登记:离婚协议书中若有明确子女抚养权的约定,可直接带协议登记;如果没有约定,则需双方共同到场办理。
(3)协商不成的:如双方协商抚养权未果,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二、离异后怀孕登记孩子父母姓名填写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规定,非婚生子女的父亲,如果不能确定,登记时可以填写“生父不详”。
1. 对于离婚后怀孕登记的孩子,如果能够确认生父,则按照正常流程填写父母姓名。
2. 如果无法确定生父,则可以在户口登记时填写“生父不详”,待以后确定生父时再进行变更。
三、离异后怀孕登记孩子继承权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继承权,不受父母婚姻关系的影响。
1. 继承父母遗产时,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享有同等权利。
2. 如果非婚生子女的生父能够确认,且生父在世,则生父对子女也有抚养和教育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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