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外地办理离婚登记可以吗
一、在外地办理离婚登记可以吗
在外地能否办理离婚登记,需分情况讨论。
如果是协议离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内地居民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所以,一般情况下协议离婚不能在外地办理,需回到一方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
如果是诉讼离婚,则有可能在外地办理。通常,离婚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总之,能否在外地办理离婚登记,关键要看选择的离婚方式以及具体的居住等情况。
二、在外地怎么办理
在外地办理,需分情况讨论:
若双方选择协议离婚:
其一,必须满足在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的要求。也就是说,如果双方户籍均不在外地,通常不能在外地的民政部门办理协议离婚手续,而应回到一方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其二,要准备好相关材料,如双方的簿、、以及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等,按登记机关要求完成申请、审查、登记等程序。
若选择诉讼离婚:
一方可以向被告经常居住地或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如果被告在外地居住满一年以上,该地可视为其经常居住地,原告可在此地法院起诉。法院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具体情况进行审理。审理过程中,需遵循法定程序,双方需提供证据支持自己的主张。经法院调解或判决,最终确定是否准予离婚。
三、在可以办理异地吗
在深圳可以办理异地离婚手续,但需根据具体情况区分:
一是协议离婚。若夫妻双方均非深圳户籍,不能在深圳的民政部门办理协议离婚登记。协议离婚需到一方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
二是诉讼离婚。若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被告在深圳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且有等相关材料能证明其经常居住地在深圳,那么原告可以向深圳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另外,若双方都同意离婚,但无法回户籍所在地办理协议离婚,也可在深圳通过法院调解离婚。由法院出具民事调解书,其效力等同于离婚证。总之,能否在深圳办理异地离婚手续,关键要看具体的离婚方式及相关居住情况等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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