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省的离婚流程是怎么办理的
一、外省的离婚流程是怎么办理的
外省离婚分为协议离婚与诉讼离婚,流程如下:
协议离婚:
1.申请:双方,需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
2.受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进行初审,初审无误后,发给《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不符合离婚登记申请条件的,不予受理。
3.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相关规定的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
4.审查: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当事人应当持相关规定的证件和材料,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离婚申请进行审查。
5.登记(发证):婚姻登记机关对符合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诉讼离婚:
1.起诉:一方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提交起诉状及相关证据。
2.受理:法院审查后决定是否受理,受理后会通知双方。
3.审理:法院安排开庭,双方进行举证、质证、辩论等。
4.判决:法院根据审理情况作出准予或不准予离婚的判决。
二、外籍妻子跑了怎么离婚呢
若外籍妻子离家出走失联,想要离婚可分以下情况处理:
一是若妻子下落不明未满两年,可先尝试直接向其经常居住地或所在地法院。法院会通过公告送达的方式通知她应诉,若其不应诉不影响法院审理和判决,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依法作出缺席判决。但要准备好充分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如事实、对方离家出走证据等。
二是若妻子下落不明已满两年,可先向法院申请宣告其失踪。法院宣告失踪后,再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一般会准予离婚。
此外,还需注意涉外离婚可能涉及到法律适用及管辖权等复杂问题。比如,需根据双方国籍、婚姻缔结地等因素确定适用的法律。在准备相关材料时,要按照法律规定和法院要求提供,如明、等。若有必要,可寻求专业人士的帮助,以顺利解决离婚事宜。
三、外地在离婚需要哪些
在深圳办理离婚,需区分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情况:
协议离婚:
-条件:夫妻双方其中一方需在深圳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并且持有有效的。
-材料:双方的身份证、簿、证、(需明确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等。
-办理地点:前往深圳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
诉讼离婚:
-条件: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若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在深圳提起诉讼离婚,需被告在深圳有经常居住地(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
-材料:起诉状、结婚证、身份证、相关证据(如感情破裂的证据、财产证据、子女抚养相关证据等)。
-办理地点:向有管辖权的深圳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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