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离婚需要什么手续和证件
一、福建离婚需要什么手续和证件
在福建办理离婚,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二者所需手续和证件有所不同:
**协议离婚**:
- **证件**:双方的簿、、,以及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应载明双方的意思表示以及对、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 **手续**:夫妻双方需共同亲自到一方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申请。经过30日离婚冷静期后,在冷静期届满后的30日内,双方再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经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诉讼离婚**:
- **证件**:起诉方需准备起诉状、本人身份证、证,涉及的还需提供相关财产证明,有子女抚养争议的提供子女等。
- **手续**:起诉方携带相关证件和材料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受理后,会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依法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
二、福建离婚经济补偿条件是什么
在福建,离婚经济补偿需满足一定条件。
(一)夫妻双方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这是前提条件,若没有此约定,一般不适用离婚经济补偿。比如夫妻双方签订了财产分别所有制的书面协议,明确各自收入归各自所有。
(二)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具体而言,在婚姻生活中,一方承担了较多照顾家庭的责任,像全职在家照顾孩子和老人,或者为支持另一方的事业发展,放弃自身职业发展机会,投入大量精力协助对方工作等。
满足上述条件,在离婚时,负担较多义务的一方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补偿的具体数额和方式,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双方的财产状况、负担义务的具体情况等因素,依法作出判决。
三、离婚时如何申请经济帮助
在陕西,离婚时申请经济帮助,需满足一定条件并遵循相应程序。
条件方面,通常是一方生活困难,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或者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在离婚时自身权益受损且生活面临困难等情况。
申请程序如下:
(一)准备材料。包括能证明自身生活困难状况的相关材料,如、医疗费用清单(若因疾病导致生活困难)、明等,以及证明在婚姻中付出较多义务的证据材料。
(二)提出申请。在离婚诉讼过程中,向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申请,明确阐述申请经济帮助的理由、具体请求金额等内容。
(三)法院审理判定。法院会综合审查双方的财产状况、收入水平、生活困难程度等多方面因素,依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判定是否给予经济帮助以及确定帮助的具体方式和金额。若对法院判决不服,可在规定期限内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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