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期贷款利息到底怎么算?一文讲清计算公式和法律风险
生活中急需资金周转时,贷款是很多人的选择,但如果未能按时还款,“逾期贷款利息”就会像滚雪球一样越滚越大,这笔钱究竟怎么计算?是否存在法律上限?今天我们就从法律实务角度,带您揭开逾期利息的计算公式和潜在风险。
**一、逾期利息的“三道计算公式”
根据《民法典》第676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逾期利息的计算需区分三种情况:
1、有明确合同约定
若借贷合同明确约定了逾期利率(如日万分之五),优先按约定计算。
公式:逾期利息=剩余本金×约定日利率×逾期天数
*举例:借款10万元,约定日利率0.05%(年化18%),逾期30天,则利息=100,000×0.05%×30=1,500元。
2、仅约定借期利率,未约定逾期利率
逾期利率可参照借期利率执行,但需注意民间借贷年利率上限(合同成立时LPR的4倍)。
公式:逾期利息=剩余本金×借期年利率÷360×逾期天数
3、既无借期利率,也无逾期利率
逾期利息按逾期还款时LPR(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1.3-1.5倍计算。
公式:逾期利息=剩余本金×LPR×1.5÷360×逾期天数
*注:2024年7月LPR为3.45%,则年利率上限为5.175%(3.45%×1.5)。
**二、警惕!逾期利息的三大法律陷阱
1、“利滚利”可能无效
根据《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第27条,复利计算(将利息计入本金)后总利率超过LPR4倍的部分,法院不予支持。
2、违约金+利息总和不得突破上限
部分机构会同时收取逾期利息和违约金,但两者合计不得超过法定利率上限,否则可能被认定为“变相高利贷”。
3、空白合同中的“隐藏条款”
签署借贷合同时,需特别注意利率条款是否留白,避免被事后篡改,曾有案例显示,某借款人因合同未填写利率,被对方事后标注“月息5%”,最终法院以笔迹形成时间不符驳回诉求。
三、实务建议:如何避免“越还越多”?
1、优先偿还本金,要求债权人明确每笔还款的冲抵顺序(依据《民法典》第561条)。
2、若遭遇超额利息,保留还款凭证并向金融监管部门投诉或提起诉讼。
3、协商还款时,可要求对已产生的利息进行减免(部分金融机构对一次性还款提供折扣)。
**相关法条参考
1、《民法典》第676条:借款人未按期还款,应按约定或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2、《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第25条: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不得超过合同成立时LPR的4倍。
3、《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人民币贷款利率有关问题的通知》:逾期贷款罚息利率为合同利率的1.3-1.5倍。
逾期贷款利息的核心逻辑是“有约定从约定,无约定依法定”,但均不可突破法律保护的红线。 借款人需清醒认识到:即便暂时无力偿还本金,也要通过书面协商固定债务金额,避免利息无限叠加,而对于债权人而言,过分追求高额利息可能导致法院不予支持,甚至被反诉“职业放贷”,建议双方在借款初期就通过专业律师审核条款,真正实现“借贷有凭,风险可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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