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期应收账款怎么计算?律师教你3步精准追回欠款
企业经营中,应收账款逾期是常见的“老大难”问题,面对客户拖欠款项,许多企业主或财务人员常陷入困惑:逾期应收账款到底怎么计算?利息、违约金、催收成本该如何合理主张? 作为律师,我从实务角度拆解核心步骤,帮你精准锁定债权范围,避免“糊涂账”。
一、逾期应收账款计算的3大核心步骤
1、确认基础金额与逾期天数
基础金额:以合同约定的“应付未付金额”为准,需核对原始合同、交货单、对账单等证据,若合同未明确付款时间,可依据《民法典》第621条,默认检验期限为“合理期限”(通常参考行业惯例)。
逾期天数:从约定付款日的次日开始计算至实际清偿日,合同约定“货到7日内付款”,若客户第10日付款,则逾期天数为3天。注意:若双方后续协商延期,需以书面形式确认新期限。
2、违约金与利息的合法叠加
违约金:合同有约定则从其约定,但根据《民法典》第584条,违约金不得超过实际损失的30%,若未约定违约金,可按LPR(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1.3-1.5倍主张资金占用损失。
利息:若无特别约定,一般参考同期LPR计算。需注意:违约金与利息总和不得超过LPR的4倍(司法实践常见裁判标准),否则可能被法院调整。
3、催收成本的分摊主张
律师费、公证费、诉讼费等合理催收支出,若合同明确约定由违约方承担,则可列入应收账款总额。关键点:需保留支付凭证,且费用需符合行业标准,律师费若明显高于当地指导价,法院可能不予全额支持。
二、律师建议:3招避免“坏账”风险
1、事前防控:合同务必明确付款时间、违约金计算方式及催收成本承担条款,并约定“送达地址”,避免对方失联。
2、事中留痕:逾期后立即发送书面催款函(保留邮寄或邮件记录),并定期对账确认欠款金额。
3、事后止损:逾期超3个月且协商无果的,建议委托律师发函或起诉,避免超过3年诉讼时效(《民法典》第188条)。
**相关法条参考
1、《民法典》第584条:违约金的调整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履行情况、当事人过错程度等。
2、《民法典》第621条:买受人未在约定或合理期限内检验货物的,视为标的物符合约定。
3、《民法典》第625条:出卖人可主张买受人支付逾期付款利息,无约定的按LPR计算。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18条:违约金与利息总和超过LPR4倍的部分,法院可予调整。
计算逾期应收账款,核心在于合同条款的明确性、证据链的完整性及主张范围的合法性,企业需建立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对账、催收、诉讼步步留痕。法律不保护躺在权利上睡觉的人——及时行动,才能将损失降到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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