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款逾期不付,违约金到底该赔多少?
做生意最怕遇到“老赖”,明明约定了付款时间,对方却一拖再拖,面对这种情况,违约金就成了保障权益的重要手段,但很多老板心里犯嘀咕:法律对货款逾期支付的违约金到底是怎么规定的?比例一般是多少? 今天我们就从法律角度说透这件事。
一、违约金比例由合同约定,但有“法定上限”
根据《民法典》第585条,违约金的比例首先遵循“意思自治”原则,即双方在合同中可自行约定具体金额或比例,比如合同中写明“逾期付款每日按未付金额的0.1%计算违约金”,只要不显失公平,法院通常会支持。
但要注意!法律对违约金并非完全放任,如果合同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比如超过实际损失的30%),违约方可以请求法院调低;反之,若违约金过低,守约方也可申请调高,实践中,法院会结合逾期时长、实际损失、行业惯例等因素综合判定。
二、无合同约定时,违约金如何计算?
如果合同没明确违约金条款,还能主张赔偿吗?答案是肯定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18条,买方逾期付款的,卖方可以主张“逾期付款损失”,一般以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1.3至1.5倍为基准。
2023年12月公布的1年期LPR为3.45%,则违约金利率范围约为4.485%-5.175%。
三、违约金的核心逻辑:弥补损失,而非“暴利”
法律对违约金的核心要求是“填平原则”,即违约金主要用于弥补守约方的实际损失(如资金占用成本、追讨费用等),而非借此牟利,若卖方主张的违约金远高于实际损失(比如年化利率超过24%),法院可能认定无效。
建议参考:合同这样写,避免踩坑!
1、明确约定违约金比例:建议每日0.05%-0.1%(年化约18%-36%),既符合行业惯例,也避免被认定为过高。
2、细化付款节点:分期付款的,需明确每期金额、时间及对应的违约责任。
3、保留损失证据:如催款记录、利息支出凭证等,便于主张实际损失。
**相关法条依据
1、《民法典》第585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18条:买卖合同没有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或者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出卖人以买受人违约为由主张赔偿逾期付款损失,违约行为发生在2019年8月19日之后的,人民法院可以违约行为发生时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标准为基础,加计30%-50%计算逾期付款损失。
货款逾期违约金的核心逻辑是“有约定从约定,无约定依法定”,但无论是哪种情况,都需围绕“实际损失”展开。 建议企业在签订合同时明确条款,同时避免设置过高违约金引发纠纷,若遇到争议,及时咨询专业律师,通过法律途径高效维权,才是保障权益的正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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