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违约民法典有什么规定
一、合同违约民法典有什么规定
《民法典》对合同违约有如下规定:
(一)违约的定义与形式
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即构成违约。违约形式包括预期违约(在履行期限届满前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和实际违约(如迟延履行、不完全履行等)。
(二)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
1. 继续履行:如果非违约方要求,违约方应继续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不过,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在合理期限内未请求履行的情况除外。
2. 采取补救措施:例如修理、重作、更换、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旨在弥补违约造成的缺陷。
3. 赔偿损失:违约方需赔偿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4. 支付违约金: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或者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二、合同违约民法典哪条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九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这些条款是合同违约相关的基本规定,当然在具体的合同违约案件中,还会涉及到其他相关条款的综合运用,例如关于违约金的规定、不可抗力导致违约的规定等。
三、合同违约民法典具体而言是怎样的
《民法典》中关于合同违约的规定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一)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继续履行是要求违约方按照合同约定继续完成义务;采取补救措施如修理、更换、重作等,以弥补履行不当之处;赔偿损失则是对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进行经济补偿。
(二)约定违约金。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请求增加;过高的,可请求适当减少。
(三)。收受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给付定金的一方违约,则无权请求返还定金。
此外,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应及时通知对方并提供证明。
以上是关于合同违约民法典有什么规定的相关回答,若对问题还有疑问,可快速咨询律师,合飞律师精选优质律师,三重认证保护,请放心咨询。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