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未盖章的借款合同是否生效
一、一方未盖章的是否生效
在没有加盖印章并且仅有签名的情况下,合同的有效性仍能得到确认。
根据我国的相关明确指出,无论合同采取何种书面形式订立,其生效的起点都是由双方当事人分别在合同上签署名字或者加盖公司印章。
因此,签字和盖章具有同等力度的法律效应。
然而,倘若既没有加盖公司印章也没有签名,那么该类合同理论上应不受法律约束力的影响。
但是,如果在签署名字、加盖印章或者留下指纹之前,其中一方已经履行了合同的主要义务,并且另一方明确表示接受,那么这份合同就已经依法成立并产生法律效力。
《》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
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二、关于信用借款合同中增加抵押合同的事项
根据一定条件的需求,双方均可选择增设抵押担保合同作为保障。
借款人在此期间内亦需承担相应的责任与义务。
首先,借款人理应遵照人的要求,如实反映与借款相关的业务活动及财务状况。
依据约定用途使用所借款项,并向贷款人开放以监管和查看贷款实际运用状况的可能性。
若借款人未能实现依约借款,贷款人有权决定是否暂停发放借款、提前回笼借款或终止此份合同。
最后但并非最不重要的是,借款人必须依照规定按时足额偿还借款本金以及利息。
在借款性质为无偿的情况下,借款人仍需保证如期归还借款本金;而借款性质为有偿的话,除了偿还本金之外,借款人还需依据约定支付相应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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