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了离婚冷静期需要重新申请吗
一、过了离婚冷静期需要重新申请吗
不需要重新申请。离婚冷静期是指夫妻双方自愿协议离婚时,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在这三十日期间,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若三十日的离婚冷静期届满后,双方当事人需在届满后的三十日内,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若未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将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只要在冷静期届满后的三十日内按要求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离婚证即可,无需重新提交离婚登记申请。
需要注意的是,离婚冷静期制度仅适用于协议离婚情形。若夫妻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者双方对、等问题存在争议,无法达成一致意见,那么想离婚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此种情况下不存在离婚冷静期的相关规定。
二、现在离婚必须要有冷静期一个月吗
并非所有的离婚情形都必须有一个月冷静期。具体分以下两种情况:
一是协议离婚。根据我国《》规定,夫妻双方的,应当签订书面,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所以协议离婚有一个月冷静期。
二是。如果夫妻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者双方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存在争议,可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这种情况下,不存在离婚冷静期的规定,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审理和判决,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从而决定是否准予离婚。
三、离婚有冷静期吗
在张家口离婚是有冷静期的。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具体来说,有以下几点需要注意:
一是申请程序。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
二是冷静期计算。从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的次日开始计算三十日的冷静期,在冷静期内,任何一方可随时撤回申请。
三是领证期限。冷静期届满后的三十日内,双方需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领离婚证,逾期未申领的,视为撤回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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