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冷静期过了需要重新申请吗
一、离婚冷静期过了需要重新申请吗
离婚冷静期过了是否需重新申请,分情况看待。
若双方在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按规定提交相关证件和材料,经审查符合,婚姻登记机关会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此情况无需重新申请。
但如果在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任何一方未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之后若双方仍想离婚,就需要重新申请,重新经历离婚登记申请、离婚冷静期、申请发给离婚证等一系列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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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离婚冷静期过了怎么办可以推迟吗
离婚冷静期过了有不同处理方式,且一般不能推迟。
若双方都仍坚持离婚,应在离婚冷静期届满后的三十日内,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对符合离婚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若一方反悔不想离婚了,在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其不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证,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双方婚姻关系继续存续。
至于推迟离婚冷静期,法律明确规定离婚冷静期为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期间不存在推迟的规定。这是法律既定的程序安排,旨在给予双方充分时间冷静思考婚姻关系的去留,维护婚姻关系的稳定,任何超出法定流程的操作缺乏法律依据。
三、离婚30天冷静期过了怎么办
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具体流程如下:
第一,双方需共同携带有效件、、等规定材料前往婚姻登记机关。书应就、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内容清晰、合理、合法。
第二,婚姻登记机关会对当事人的离婚申请进行审查,核实材料真实性、完整性,确认双方且对相关事项协商一致。
第三,经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婚姻登记机关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婚姻关系自此解除。
若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都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之后若仍想离婚,需重新按程序申请,再次经历离婚冷静期等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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