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对离婚孩子抚养权的规定有哪些?
在民法典中,关于离婚后孩子抚养权的规定主要体现在《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中,该条规定了离婚时,父母双方应当对子女的抚养问题达成协议,如果协议不成,人民法院将根据双方的实际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对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一般会判给母亲抚养;对于已满两周岁的子女,如果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人民法院会综合考虑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以确定抚养权的归属,对于八周岁以上的子女,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建议参考:
在实际操作中,父母双方应尽量通过协商解决抚养权问题,以减少诉讼带来的家庭矛盾和子女心理压力,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以便更有效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离婚时,父母双方应当对子女的抚养问题达成协议,协议不成的,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实际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对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一般会判给母亲抚养;对于已满两周岁的子女,如果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人民法院会综合考虑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以确定抚养权的归属,对于八周岁以上的子女,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小编总结:
民法典在离婚孩子抚养权的问题上,明确了父母双方应当达成协议,并且人民法院会根据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进行判决,对于不同年龄段的子女,法律有不同的规定,对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一般会判给母亲抚养;对于已满两周岁的子女,人民法院会综合考虑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条件;对于八周岁以上的子女,应尊重其真实意愿,父母双方应尽量通过协商解决抚养权问题,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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