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对离婚孩子抚养权的规定有哪些
民法典对离婚孩子抚养权的规定有哪些?
问题解答:
在离婚时,孩子的抚养权问题是夫妻双方经常争议的焦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归属应当遵循孩子的最佳利益原则,通常情况下,如果孩子不满两周岁,原则上抚养权归母亲,除非母亲有不利于孩子身心健康的情形,对于两周岁以上的孩子,父母双方可以协商决定抚养权的归属,如果协商不成,法院会根据双方的经济条件、教育背景、生活习惯等因素,综合判断哪一方更有利于孩子的成长,对于八周岁以上的孩子,他们的意见也会被考虑,父母双方都有抚养孩子的权利和义务,除非有特殊情形,比如虐待、遗弃等,法院在判决时会考虑这些因素。
建议参考:
在处理离婚孩子的抚养权问题时,父母双方应当首先考虑孩子的利益,尽量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或者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过程中,应当提供充足的证据来证明自己的抚养条件和对孩子的关爱,以便法院做出有利于孩子的判决。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小编总结:
民法典在离婚孩子抚养权问题上,主要遵循孩子的最佳利益原则,对于不同年龄段的孩子,法律有不同的规定,对于不满两周岁的孩子,原则上抚养权归母亲;对于两周岁以上的孩子,父母双方可以协商决定抚养权的归属,协商不成时,法院将根据具体情况判决;对于八周岁以上的孩子,其真实意愿也会被考虑,父母在处理此类问题时,应以孩子的利益为重,尽可能通过协商解决,如果必要,可以寻求法律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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