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丈夫不给生活费,离婚时能要回来吗?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有相互扶养的义务,如果丈夫在婚后不给生活费,妻子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要回:
1、协商解决:妻子可以与丈夫进行沟通,要求其履行扶养义务,支付生活费。
2、向法院起诉:如果协商不成,妻子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丈夫支付生活费。
3、申请法律援助:如果妻子经济困难,可以向当地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由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免费的法律服务。
建议参考:
1、保留相关证据: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妻子可以保留丈夫不给生活费的相关证据,如聊天记录、转账记录、证人证言等,以便在需要时向法院提供。
2、注意诉讼时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妻子要及时向法院起诉,以免超过诉讼时效。
3、考虑财产分割:在离婚时,妻子可以要求丈夫支付生活费,并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相关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九条: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小编总结: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丈夫有义务向妻子支付生活费,如果丈夫不给生活费,妻子可以通过协商、起诉或申请法律援助等途径要回,在离婚时,妻子可以要求丈夫支付生活费,并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妻子要注意保留相关证据,以免超过诉讼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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