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中有保密责任吗
劳动法中有保密责任吗?答案是肯定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39条规定,劳动者在工作期间知悉的雇主的商业秘密,应当保守秘密,不得泄露。
商业秘密是指由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创造、掌握的可以用于生产经营,并对其持有者具有实际或者潜在的商业价值,并且对外保密的技术信息和商业信息。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产品设计、生产工艺、销售策略、客户名单等。
劳动者在工作期间得知雇主的商业秘密后,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保守秘密。如果泄露了商业秘密,将可能造成雇主的经济损失,劳动者也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此外,雇主也有义务对劳动者知悉的商业秘密进行保护,包括建立保密制度、签订保密协议、限制知悉商业秘密的人员范围等。
总之,劳动者在工作期间知悉的雇主的商业秘密,应当保守秘密。这是劳动法中对于保密责任的规定,也是劳动者应当遵守的法律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39条:“劳动者在工作期间知悉的雇主的商业秘密,应当保守秘密,不得泄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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