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有行政职责吗
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劳动争议进行仲裁的一种方式,其具有行政职责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是依法设立的行政机关,具有行政职责。因此,劳动仲裁具有行政职责。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行政职责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组织实施劳动争议仲裁工作。
2.对劳动争议仲裁申请进行受理、审查。
3.对符合受理条件的劳动争议仲裁申请进行仲裁,并作出仲裁裁决。
4.执行仲裁裁决。
5.对不服仲裁裁决的申请人提起诉讼。
因此,劳动仲裁作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一项重要职责,具有行政职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六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是依法设立的行政机关,具有行政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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