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房屋买卖有限制吗
南通是江苏省下辖的一个地级市,位于长江三角洲经济区中部,是一个历史悠久、文化底蕴深厚的城市。在南通进行房屋买卖时,是否存在一些限制呢?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的规定,房屋买卖双方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即具有完全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如果当事人没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那么他们进行的房屋买卖行为将会被认定为无效。
其次,南通市政府也对房屋买卖进行了一些限制。例如,南通市政府规定,外地人在南通市区内购买房屋的面积不得超过140平方米,且只能购买一套住房。此外,南通市政府还规定,购买商品房的人必须具备南通市户籍,或者在南通市连续缴纳社保满一年以上,或者在南通市连续纳税满一年以上。
最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房屋买卖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当事人应当在合同签订前明确约定房屋的产权状况、房屋的用途、房屋的价格等内容,并且应当在签订合同前进行房屋的交割和验收。
综上所述,南通市对房屋买卖进行了一些限制,当事人在进行房屋买卖时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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