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对外转让股权有什么限制性规定吗(有限责任公司对外转让股权有什么限制性规定嘛)
股权是一项综合性的独立权利,能够“依法转让”是股权的重要内容之一。股权转让是公司股东依法将其股东权利有偿转让给他人,使他人取得股权的民事法律行为。
网友咨询:
有限责任公司对外转让股权有哪些限制?
律师答复: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必须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转让股权应当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其同意。其他股东自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未回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过半数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所转让的股权;如果不购买,则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应当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律师补充道: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在未征求其他股东对股权转让意见的情况下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或者以欺诈、恶意串通或者其他方式损害其他股东优先购买权的,股东主张在同等条件下购买受让股权。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其他股东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同等条件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提出请求,或者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同等条件之日起已超过一年的除外股权变更登记日期。其他股东仅请求确认股权转让合同及股权变动的有效性,而未主张在同等条件下购买所转让的股权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其他股东无故不能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可以请求损害赔偿。除了。
《公司法》
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相互转让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必须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转让股权应当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其同意。其他股东自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未回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过半数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所转让的股权;如果不购买,则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应当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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