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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残鉴定委托书应该由哪个部门来开具?

合飞律师4个月前 (01-31)普法百科8

在处理人身伤害赔偿案件中,伤残鉴定是一个关键步骤,它关系到受害者的实际伤残程度和后续赔偿的计算,很多受害者和律师都面临着一个问题:伤残鉴定委托书应该由哪个部门来开具?为了帮助大家解决这个问题,本文将提供一些解答和建议。

问题解答:

伤残鉴定委托书通常由受害人在遭受伤害后,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申请开具,在某些情况下,如果涉及到工伤,还可以向劳动保障部门申请开具,这些部门在收到申请后,会根据受害者的具体情况,向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委托书,以便进行伤残鉴定。

建议参考:

在实际操作中,为了确保伤残鉴定的公正性和准确性,建议选择具有合法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应当收集和保存好相关的医疗记录、诊断证明等证据,这些都可能对鉴定结果产生影响。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十八条:“被侵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请求损害赔偿,被侵权人也可以直接向侵权人请求损害赔偿。”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工伤职工的伤残等级,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负责鉴定。”

小编总结:

伤残鉴定委托书应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或劳动保障部门根据受害者的具体情况开具,为了确保鉴定的公正性和准确性,建议选择有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并妥善保存相关证据,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并及时咨询专业律师,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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