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收到政府补助是否需要缴纳所得税?
企业收到政府补助是否需要缴纳所得税,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以下几种情况可能需要缴纳所得税:
1、不征税收入:企业从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及其他部门取得的应计入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
- 企业能够提供规定资金专项用途的资金拨付文件;
- 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对该资金有专门的资金管理办法或具体管理要求;
- 企业对该资金以及以该资金发生的支出单独进行核算。
2、征税收入:不符合不征税收入条件的政府补助,应当作为征税收入,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建议参考:
1、了解相关税收政策:企业应及时了解国家和地方政府关于企业所得税的税收政策,以便准确判断政府补助是否需要缴纳所得税。
2、保留相关证明材料:企业在收到政府补助时,应注意保存相关的证明材料,如拨款文件、资金管理办法等,以便在需要时进行证明。
3、正确进行会计核算:企业应按照会计准则的要求,对政府补助进行正确的会计核算,如实反映政府补助的性质和金额。
相关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规定,收入总额中的下列收入为不征税收入:
- 财政拨款;
- 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
- 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第(一)项所称财政拨款,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拨付的财政资金,但国务院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3、《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70 号)规定,企业从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及其他部门取得的应计入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
- 企业能够提供规定资金专项用途的资金拨付文件;
- 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对该资金有专门的资金管理办法或具体管理要求;
- 企业对该资金以及以该资金发生的支出单独进行核算。
小编总结:
企业收到政府补助是否需要缴纳所得税,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企业应及时了解相关税收政策,保留相关证明材料,正确进行会计核算,避免因误解税收政策而导致不必要的税务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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