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补助收入企业所得税怎么申报?
企业取得的各类财政性资金,除属于国家投资和资金使用后要求归还本金的以外,均应计入企业当年收入总额,对企业取得的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专项用途并经国务院批准的财政性资金,准予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
企业的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或者财产,不得扣除或者计算对应的折旧、摊销扣除。
除上述规定的不征税收入外,企业取得的其他政府补助收入,应当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计量。
企业取得的政府补助收入,应当在实际收到款项时确认收入。
企业取得的政府补助收入,应当按照规定进行纳税调整。
建议参考:
1、企业应当及时了解政府补助的相关政策,确保申报的准确性。
2、企业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间和程序进行申报,避免逾期申报。
3、企业应当保存好与政府补助相关的证明材料,以备税务机关检查。
相关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3、《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70 号)
小编总结:
企业取得政府补助收入后,需要按照规定进行企业所得税申报,企业应当及时了解政府补助的相关政策,确保申报的准确性;按照规定的时间和程序进行申报,避免逾期申报;保存好与政府补助相关的证明材料,以备税务机关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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