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了房产还能过户吗
一、离婚了房产还能过户吗
离婚后房产可以过户。根据不同情况,有以下几种常见情形:
-协议离婚:夫妻双方签订并办理离婚登记后,若协议中明确房产归属,双方需携带、、书、等材料到当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过户手续。若一方不配合,另一方可向起诉,凭法院判决书强制过户。
-诉讼离婚:法院判决离婚且对房产归属有明确判决的,当事人可持生效的判决书、身份证、房产证等材料直接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过户。若对方拒绝协助,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由法院向房产部门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无需对方配合即可完成过户。
过户时可能涉及、等税费,具体标准因地区而异。同时,办理过户手续需确保房产不存在抵押、查封等限制交易的情况。
二、房产公婆离婚怎么分割
房产在公婆离婚时的分割需依据具体情况而定:
1.房产为公婆共同财产:若房产是公婆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无论登记在一方还是双方名下,通常属于。离婚时,一般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2.房产为一方:如果房产是公婆其中一方在婚前购买且登记在该方名下,那么该房产属于,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但如果婚后有共同还贷的情况,共同还贷部分及对应的增值部分,另一方可以要求补偿。
3.房产由他人赠与或继承:若房产是一方父母赠与,明确只赠与自己子女一方的,属于该子女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若是所得,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按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处理。
在实际分割中,法院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以公平合理的方式进行判决。同时,双方也可以通过协商达成一致的分割方案。
三、婚前怎么平分
婚前房产的分割需区分不同情况,并非一概平分。
若房产为一方婚前全款购买且登记在该方名下,此为其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平分。即便婚后共同装修、还房贷,装修增值部分及共同还贷部分对应的增值,可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房产本身仍归产权登记方。
若一方婚前支付首付,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登记在支付首付方名下,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法院可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若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房,登记在双方名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平分。若登记在一方名下,需证明共同出资的事实,按出资比例分割或双方协商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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