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怎么办过户的
一、拆迁安置房怎么办过户的
拆迁安置房过户分两种情况。
一是取得房产证的拆迁安置房。其过户流程与一般房屋基本相同。首先,买卖双方签订,合同内容要明确房屋基本信息、价格、付款方式等条款。接着,双方携带、本、房产证、等材料到当地房地产交易中心提出过户申请,并填写相关表格。然后,房地产交易中心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按照规定缴纳、、等税费。最后,缴纳完税费后,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领取新的房产证。
二是未取得房产证的拆迁安置房。这种情况下过户存在较大风险,因为可能无法立即办理产权过户手续。通常需等下来后才能进行过户。在未取得房产证时交易,买卖双方可先签订协议,明确房屋交易的相关事宜,如付款方式、过户时间、违约责任等,以保障双方权益。不过此类协议的履行存在不确定性,交易前务必充分了解相关政策和风险。
二、拆迁安置房押金怎么退回
退回拆迁安置房押金,可按以下步骤操作:
1.明确押金性质和退还条件:查看当初签订的拆迁安置协议,确认押金性质,比如是、装修押金等,以及满足何种条件押金可退还。若协议规定在完成房屋交接且无损坏等情况可退押金,那么就需达成该条件。
2.准备相关材料:通常需准备身份证、拆迁安置协议、押金等能证明你支付押金及身份的材料。
3.提出退还申请:向收取押金的部门或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在申请中清晰说明自己的情况,如姓名、屋地址、支付押金金额等,并表明已符合退还条件,要求退还押金。
4.配合检查:若涉及房屋状况检查,要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对房屋进行检查,确保房屋符合退还押金的标准。
5.跟进退还进度:提交申请后,及时跟进退还进度。若在合理时间内未收到退款,可通过合法途径催促相关部门处理。若遇到拒绝退还的情况,可考虑通过协商、调解或法律诉讼等方式解决。
三、拆迁安置土地可以卖吗
拆迁安置土地能否买卖需分情况讨论。
若为国有土地性质的拆迁安置土地,通常在符合一定条件下可以转让。以出让方式取得的,转让时应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的,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转让房地产时房屋已经建成的,还应当持有房屋所有权证书。
若为集体土地性质的拆迁安置土地,一般不能随意买卖。集体土地归集体所有,其流转受到严格限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
擅自买卖不符合转让条件的拆迁安置土地,可能导致交易行为无效,还可能面临法律责任。在进行相关土地交易时,务必严格遵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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