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政府补助要交企业所得税吗?
收到政府补助是否需要交企业所得税,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政府补助如果符合不征税收入的条件,是可以免征企业所得税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规定,收入总额中的下列收入为不征税收入:
1、财政拨款: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拨付的财政资金;
2、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
3、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第(一)项所称财政拨款,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拨付的财政资金,但国务院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企业的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或者财产,不得扣除或者计算对应的折旧、摊销扣除。
建议参考:
企业在收到政府补助时,应该首先判断其是否属于不征税收入,如果属于不征税收入,企业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但需要注意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或者财产,不得扣除或者计算对应的折旧、摊销扣除。
如果政府补助不符合不征税收入的条件,那么企业需要按照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应当将政府补助计入收入总额。
相关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小编总结:
收到政府补助是否需要交企业所得税,取决于政府补助是否属于不征税收入,企业在收到政府补助时,应该仔细阅读相关文件,了解政府补助的性质和用途,并咨询专业的税务顾问,以确保正确处理政府补助的税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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