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补助是否都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不是所有的政府补助都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规定,收入总额中的下列收入为不征税收入:
1、财政拨款: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拨付的财政资金。
2、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企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代政府收取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财政资金。
3、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企业取得的,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专项用途并经国务院批准的财政性资金。
建议参考:企业在取得政府补助时,需要判断其是否属于不征税收入,如果属于不征税收入,
1、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但同时也不能作为应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2、应当按照规定进行专项核算,并在申报纳税时进行纳税调整。
3、如果企业将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资产,其计算的折旧、摊销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相关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小编总结:企业在取得政府补助时,需要注意判断其是否属于不征税收入,以免产生不必要的税务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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