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补助是否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费用呢?
政府补助是否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费用,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以下几种情况下政府补助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1、企业取得的各类财政性资金,除属于国家投资和资金使用后要求归还本金的以外,均应计入企业当年收入总额。
2、对企业取得的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专项用途并经国务院批准的财政性资金,准予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
3、软件生产企业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所退还的税款,由企业用于研究开发软件产品和扩大再生产,不作为企业所得税应税收入,不予征收企业所得税。
4、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视同软件企业,享受上述软件企业的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
5、国家规划布局内的重点软件生产企业,如当年未享受免税优惠的,减按 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6、生产线宽小于 0.8 微米(含)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经认定后,在 2017 年 12 月 31 日前自获利年度起计算优惠期,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 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并享受至期满为止。
7、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将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由《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08 年版)》和《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08 年版)》中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扩展为“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和“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实施条例据此相应调整了享受优惠的条件。
8、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对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减按 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建议参考:
企业在取得政府补助时,应仔细阅读相关文件和政策,了解政府补助的性质和用途,以及是否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如果政府补助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应及时进行纳税申报和缴纳,避免因未及时纳税而产生滞纳金和罚款。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第六条 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包括:
(一)销售货物收入;
(二)提供劳务收入;
(三)转让财产收入;
(四)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五)利息收入;
(六)租金收入;
(七)特许权使用费收入;
(八)接受捐赠收入;
(九)其他收入。
第七条 收入总额中的下列收入为不征税收入:
(一)财政拨款;
(二)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
(三)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
小编总结:
政府补助是否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费用,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企业在取得政府补助时,应仔细阅读相关文件和政策,了解政府补助的性质和用途,以及是否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如果政府补助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应及时进行纳税申报和缴纳,避免因未及时纳税而产生滞纳金和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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