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偿标准国企有吗
一、工伤保险条例适用范围
《工伤保险条例》第2条规定,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及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的分支机构、个人合伙组织、家庭承包经营以及其他组织和个人(以下统称用人单位)的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应当按照本条例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二、工伤赔偿标准
国企员工的工伤赔偿标准与其他用人单位的员工相同,由以下部分组成:
医疗费用:因工受伤或患职业病的治疗费、康复费、辅助器具费等。误工费:因工伤或职业病休工期间的工资。生活费:因工伤或职业病生活不能自理时所需的生活费,由用人单位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劳动能力丧失程度为10%以上的伤残职工一次性发放的补助金。伤残津贴:劳动能力丧失程度为10%以上的伤残职工每月享受的津贴。护理费:因工伤或职业病生活不能自理时,所需护理费用。安葬费:工伤职工死亡时,丧葬费用。死亡抚恤金:工伤职工死亡时,一次性发放的抚恤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工伤职工死亡时,根据其生前提供的扶养费,每月发放给供养亲属抚恤金。三、工伤认定和赔偿流程
国企员工发生工伤后,应及时向用人单位报告并提交相关材料。用人单位调查核实后,制作工伤认定书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社保经办机构根据调查核实结果,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工伤认定后,由用人单位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工伤赔偿标准,向工伤职工发放工伤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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