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公司股票激励算不算夫妻共有财产
一、婚后公司股票激励算不算夫妻共有财产
婚后公司股票激励通常算夫妻共有财产,但也需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一方面,若该股票激励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且没有特别约定,一般应认定为。因为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等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股票激励作为一种与工作相关的财产性收益,在婚后取得的情况下,原则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范畴。
另一方面,如果夫妻双方对财产有明确的书面约定,例如约定婚后各自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且该约定符合法律规定,那么按照约定执行,此时股票激励可能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另外,如果股票激励明确规定是给予特定一方、与特定一方的个人身份或贡献紧密相关且排除夫妻共同权益的,也可能不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总之,要综合多方面因素判断。
二、婚后只写一方名字怎样认定
在民法典框架下,婚后买房只写一方名字的房产认定,需分不同情况分析:
(一)若夫妻双方对于房产归属有明确书面约定,按照约定执行。比如双方书面约定该房产归登记一方所有,那么此房产就属于登记方个人财产。
(二)若不存在书面约定,且购房资金来源于夫妻共同财产,如双方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等用于支付房款,即便只写一方名字,该房产通常也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因为这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用共同财产购买的不动产。
(三)若购房资金是一方的个人财产,如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等,且有明确证据证明,登记在一方名下,那么该房产应认定为登记方的个人财产。
总之,婚后买房只写一方名字的房产认定,关键在于购房资金来源以及夫妻双方是否有书面约定。
三、婚前一方买房婚后共同还贷是否共同财产
婚前一方买房婚后共同还贷的情况,房屋并不完全属于共同财产,需要分情况分析。
一方面,就房屋产权而言,若一方婚前签订并支付首付款,且房产登记在该方名下,该房屋通常应认定为该方的。因为购房合同签订及首付款支付均在婚前完成,房产登记也在一方名下,从物权角度,房屋初始所有权归该方。
另一方面,对于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房屋相应增值部分,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婚后夫妻双方共同还贷,无论双方收入高低,还贷资金一般来源于夫妻共同财产。这部分还贷及因还贷使房屋产生的增值,包含了夫妻双方的共同贡献,时,另一方有权就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要求给予补偿。
综上,婚前一方买房婚后共同还贷,房屋产权一般归婚前购房一方,但婚后共同还贷及对应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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