腰椎压缩性骨折停工留薪期最长是多久
腰椎压缩性骨折停工留薪期最长一般不超过24个月。
停工留薪期是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原工资、薪水、福利、保险等待遇不变的期限。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所以,综合来看,停工留薪期最长不超过24个月。
对于腰椎压缩性骨折这种情况,具体的停工留薪期时长要结合骨折的严重程度等多方面因素来确定。如果是较轻的腰椎压缩性骨折,比如压缩程度较轻、未出现神经损伤等并发症,一般来说,停工留薪期可能在3 - 6个月左右,经过这段时间的治疗和恢复,患者基本可以恢复一定的劳动能力,重新回到工作岗位。
如果腰椎压缩性骨折比较严重,例如压缩程度超过椎体高度的1/3,或者伴有脊髓、神经损伤,出现下肢感觉运动障碍、大小便失禁等情况,治疗和恢复的时间就会大大延长。这种情况下,停工留薪期可能会达到12个月甚至更长。但要延长停工留薪期,必须经过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确认。
在停工留薪期内,职工享受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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