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到底该盖什么章?很多人第一眼就搞错了!
签劳动合同时,公司拿出来的合同上盖了个章,但你一看——是个“合同专用章”,或者更离谱,是“财务专用章”?你心里一咯噔:这合同有效吗?盖错章会不会影响我的权益?
别急,今天咱们就来掰扯清楚这个看似小、实则关乎你切身利益的问题——劳动合同到底该盖什么章才合法有效?
咱们要明确一点:劳动合同的本质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法律契约,它不是普通的业务合同,而是直接关系到你的工资、社保、工时、解雇、赔偿等一系列核心权益的“护身符”,它的签署必须严肃、规范、合法。
到底盖什么章才算数?
核心答案来了:劳动合同上盖“公司公章”或“人事专用章”都是合法有效的。
没错,你没听错,根据我国《民法典》和《劳动合同法》的相关精神,只要盖的是用人单位依法设立并备案的公章,且能代表公司意志,这份合同就具备法律效力。
- 公司公章:这是最权威、最具代表性的印章,盖了它,就等于公司“本人”签字,效力最强。
- 人事专用章:现在很多企业设有专门的人力资源部门,并刻制了“人事专用章”,只要这个章是公司在公安机关备案的、用于人事管理事务的正式印章,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 合同专用章:虽然名字听起来很“专业”,它更多用于对外业务合同,用于劳动合同,虽不违法,但存在争议空间,建议尽量避免。
- 财务章、发票章、部门章:这些通通不行!不能代表公司与员工建立劳动关系的意志,盖了也白盖,严重时可能导致合同无效或举证困难。
说到这里,你可能会问:那如果公司只盖了个“人事章”,没盖公章,我敢签吗?
当然可以签!前提是这个“人事章”是公司正规备案、用于人事管理的。很多大企业甚至明确规定:劳动合同统一使用人事专用章,就是为了流程规范化、责任清晰化。
但你要留个心眼:签之前,最好确认一下这个章的法律效力,可以问HR:“这个章是公司在人社局备案的吗?能不能代表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如果对方支支吾吾,那你就要警惕了。
还有一种情况:有些小公司压根没有公章,或者老板自己拿着章乱盖,这时候怎么办?
合同的有效性,关键看“是否代表用人单位的真实意思表示”,如果公司负责人签字+盖章(哪怕是不规范的章),再结合你实际入职、发工资、交社保等行为,依然可以认定劳动关系成立,但风险在于——一旦发生纠纷,你可能需要花更多精力去举证。
最稳妥的做法是:劳动合同上加盖公司公章或备案的人事专用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这样,你的权益才真正“双保险”。
给职场人的几点建议参考:
- 签合同前,先看章,别急着签字,先确认印章类型,如果是“人事专用章”,可以要求公司提供该章的备案证明或内部授权文件。
- 保留证据,签完合同后,务必保留一份原件,如果公司不给,可拍照留存,并通过邮件、微信等方式确认。
- 遇到模糊情况,及时咨询,如果对印章效力有疑虑,别怕麻烦,直接联系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或咨询专业律师。
- 不要轻信口头承诺,哪怕老板说“章不重要,我们公司都这么盖”,你也得坚持原则——白纸黑字+合法印章,才是你最硬的底气。
相关法条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条:
公司公章是公司对外行使权利、承担义务的重要凭证,经公安机关备案后具有法律效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相关规定:
用人单位可通过人事部门使用人事专用章办理劳动合同签订、社保增员等人事管理事务,前提是该章已备案并获公司授权。
小编总结:
劳动合同盖什么章?不是随便盖个章就行,而是要盖“能代表公司”的章,公司公章最稳妥,人事专用章也合法,但财务章、部门章、合同章都“不靠谱”,别小看这一个章,它背后是你几年甚至几十年的职业安全。签合同不是走形式,而是你为自己争取权益的第一步,擦亮眼睛,守住底线,才能在职场中走得更稳、更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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