滞纳金比例是多少?很多人搞错了,一不小心多交几千!
你有没有遇到过这种情况?水电费忘了交,信用卡还款拖了几天,物业费拖了一个月……然后账单上突然冒出一笔“滞纳金”,金额还不小,你心里嘀咕:这滞纳金到底怎么算的?比例是多少?是不是被“宰”了?
别急,今天我就以一名执业十几年的律师身份,用大白话给你讲清楚——滞纳金比例是多少?它合法吗?能不能拒交?

滞纳金不是你想收多少就收多少
很多人以为,“滞纳金”是服务机构随便定的,想收5%就5%,想收10%就10%。大错特错!
我们得搞清楚一个概念:法律上其实没有“滞纳金”这个法定术语,你查《民法典》《合同法》甚至《行政处罚法》,你会发现,官方更常用的是“违约金”或“迟延履行金”,所谓的“滞纳金”,其实是民间或部分行业对逾期付款违约责任的一种通俗叫法。
也就是说,你交不交滞纳金、交多少,关键看有没有合同约定,以及这个约定是否合法合理。
不同场景,滞纳金“比例”大不同
水电燃气等公共服务
比如你家水电费逾期未交,供电公司或自来水公司可能会收滞纳金,根据《电力法》《城市供水条例》等规定,这类滞纳金通常不得高于每日千分之一(0.1%),也就是一个月最多3%左右。
举个例子:你欠电费1000元,拖了30天,最多只能收30元滞纳金。如果对方收你每天1%(每天10块),那明显违法!
信用卡逾期
银行信用卡逾期,很多人最头疼,银行不会叫“滞纳金”了,现在叫“违约金”,根据央行规定,违约金不得超过未还款金额的5%,且每月收取一次,不能利滚利。
比如你欠5000元没还,银行最多收250元违约金,不会因为你拖三个月就变成750元,但注意!利息是另外算的,日息万分之五,复利计算,这才是大头!
物业费拖欠
物业公司在催缴通知里动不动就写“按日加收3%滞纳金”,听着吓人,但实际上,这种约定大概率无效!根据《民法典》第585条,违约金过分高于实际损失的,法院可以调减。
法院一般认为,物业费滞纳金超过年化12%-15%就属于“过高”,可依法调整至LPR(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1.3-1.5倍。按日3%(年化超1000%)?纯属吓唬人!
税款滞纳金
这个比较特殊,税务机关收的滞纳金是法律明确规定的,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税款滞纳金为每日万分之五(0.05%),相当于年化18.25%,这个是合法且强制的,不能协商。
关键提醒:合同约定 ≠ 合法有效
很多人看到合同里写着“逾期每日加收2%滞纳金”,就认了。但请注意:格式条款不能霸王!
即使合同写了高额滞纳金,只要明显高于实际损失,你完全可以去法院请求调减。法院会综合考虑对方的实际损失、你的过错程度、是否恶意拖欠等因素,做出公平裁决。
我代理过一个案子:业主拖欠物业费半年,物业公司起诉要求支付本金+50%滞纳金,最后法院只支持了按LPR的1.3倍计算,一口气砍掉了70%的“滞纳金”。
建议参考:
如果你遇到高额滞纳金,别慌,先做三件事:
- 查合同:看看有没有约定滞纳金,比例是多少;
- 算实际损失:对方因你逾期造成的损失其实很小(比如利息损失);
- 协商或起诉:如果对方狮子大开口,可以协商,协商不成,法院大概率会帮你“减负”。
法律保护的是合理权益,不是暴利!
相关法条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
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九条:
逾期利率不得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LPR的四倍,虽非直接适用,但体现“损失补偿为主、惩罚为辅”的司法导向。
滞纳金比例是多少?没有统一答案,但绝不是任人宰割!
公共服务一般不超过日千分之一,信用卡违约金封顶5%,物业费过高可申请调减,税款滞纳金为日万分之五。核心原则是:违约金不能变成“高利贷”!
下次再看到“滞纳金”三个字,别急着交钱,先问问自己:这比例合理吗?合同写了就能收吗?法律站在我这边吗?
懂法,才能不被套路。
你的一次较真,可能省下几千冤枉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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