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经营部不交社保,你的权益正在被静音吗?
老张在一家电子经营部干了三年,每天埋头修手机、拉网线,老板每月现金结工资,看起来挺痛快,直到上个月他突发阑尾炎住院,掏空积蓄还欠了债,这才猛然惊醒——老板从来没给他交过社保,找老板理论,对方却甩出一句:“咱这行都这样,现金到手不比扣钱的强?”
这场景你是否熟悉?电子经营部作为小微企业密集的领域,不交社保几乎成了“行业潜规则”,老板们常以“现金结账更实惠”“社保没用还扣钱”为由搪塞,甚至有些员工自己也觉得“到手钱多就行”,但真相是:社保不是选择题,而是法律规定的强制性义务,一旦放弃,你失去的不仅是医保报销,更是养老金、工伤保障、生育津贴等一整套防护网。
电子经营部为何敢明目张胆违规?一是员工法律意识薄弱,二是部分经营者钻了“小微主体监管难”的空子,但别忘了,只要存在劳动关系,哪怕没有书面合同,只要你能证明在此工作(如工资记录、工牌、聊天记录),单位就必须交社保,不交社保的电子经营部,本质上是在用你的未来风险换它的当下利润。
建议参考
若你正面临类似情况:
- 先协商保留证据:与老板沟通时录音,保存工资条、打卡记录等证明劳动关系的材料;
- 向社保稽查部门投诉:拨打12333或直接向当地社保局提交证据,要求补缴并行政处罚单位;
- 申请劳动仲裁:若投诉无果,可申请仲裁主张经济补偿(每满一年赔一个月工资);
- 警惕“现金结账”陷阱:看似多拿钱,实则失去了长期保障,切勿因小失大。
相关法条
-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经济补偿。
-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七条:逾期不缴纳社保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罚款。
小编总结
社保不是“扣钱”,而是你劳动换来的隐形铠甲,电子经营部再“小”,也没有权利剥夺你的法定保障。沉默不会换来尊重,维权才是对未来的负责,如果你的社保正在“消失”,别等到生病、失业才后悔——法律站在你身后,但你需要先举起手发出声音。
老板的方便,不该成为你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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