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交社保,公司就能理直气壮不给加班费?资深律师为您揭秘权益真相
作为一名打工人,您是否曾遇到过这样的困惑:公司连社保都没给您缴,加班费更是杳无音信,您心里犯嘀咕,这两者之间到底有没有关系?我就以一名从业多年的法律工作者身份,跟您聊聊这个既现实又扎心的问题。
社保和加班费,根本是两码事!
咱们得掰扯清楚一个核心逻辑:缴纳社会保险和支付加班费,在法律上是两个完全独立的法定义务,公司为员工缴纳社保,是基于劳动关系建立后产生的社会保障责任,它关乎的是您的养老、医疗、失业等长期权益,而支付加班费,是基于您实际提供了超出法定工作时间的劳动这一事实,它是对您额外付出的即时对价补偿。一个是法定的社会保障义务,一个是法定的工资支付义务,二者井水不犯河水。
公司不缴社保,绝不是克扣加班费的“免死金牌”!
很多无良企业会给员工洗脑,甚至明目张胆地说:“公司都没给你交社保,已经为你省钱了,加班费就别想了。”这种说法完全是无稽之谈,是赤裸裸的违法行为,这就好比一个小偷说:“我都没抢你银行,只是偷了你的钱包,你就知足吧!”——两种行为都是错的,不存在互相抵消的可能。公司不交社保,本身已经构成了违法,这绝不能成为其拒绝支付加班费的任何正当理由。
您的维权之路,应该怎么走?
如果您正面临这种情况,感觉像是被公司“掐住了脖子”,法律是您最坚实的后盾。
- 证据是关键!:请务必保存好一切能证明您加班的证据:考勤记录、加班审批单、工作沟通的邮件或微信截图、加班时的监控录像、同事的证言等,保留好劳动合同、工资条,以证明劳动关系和工资标准。
- 明确您的诉求:您可以同时主张两项权利!既要求公司补缴欠缴的社会保险,也要求其支付拖欠的加班工资。
- 采取行动:可以先与公司协商,协商不成,果断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举报(针对不交社保和拖欠加班费行为),或者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给您的务实建议
亲爱的读者,在职场中,我们付出劳动,获取报酬,享受法定福利,这是天经地义的权利。切勿因为公司某一项的违法行为,就默许甚至放弃了其他应有的权益。您的沉默和妥协,只会纵容不法企业更加肆无忌惮,了解法律,保存证据,勇敢地、有策略地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这不仅是为了您自己,也是在为构建一个更公平、更规范的劳动环境贡献力量。
相关法条链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二条: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或者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注:以上为节选,具体适用以实际案情和最新法律法规为准。)
小编总结
说到底,社保是您未来的“安全垫”,加班费是您当下的“血汗钱”,二者都至关重要,缺一不可,公司任何试图将二者捆绑、并用一个错误来“合理化”另一个错误的行为,都是站不住脚的违法操作,希望这篇文章能为您拨开迷雾,带来力量。权利不是靠施舍,而是靠争取来的。当您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请务必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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